Month: 六月 2018

三、诗巫的宣教先锋

在拉让江流域,这个刚成立的社群占据了诗巫旁边丛林中的一小块空地;富雅各要牧养他们,将会面对艰难的挑战。因为这里基础建设和设施匮乏,这些侨民一方面要辛勤地种稻米糊口,另一方面还要预防各种肆虐的热带疾病。由于原住民的土地受到侵占,华侨农民与当地达雅族人的关系,也持续在仇视与紧张中。

正当此时,富雅各与所牧养的人之间的沟通也困难重重。他在槟城时学会了一些马来话,也学到少许的福建方言;而现在却要开始学福州话。他也要面对思乡和孤寂的情绪;还好这种种情绪在1904年与杨玛莉(Mary Young)结婚之后,就得到大大的改善了。

虽然如此,他仍然全心投入服事,向当地的侨胞教导圣经真理,鼓励华人家庭在信仰上忍耐、坚持,又训练年轻人以平信徒的身分讲道。他相信宣教工作不只在于属灵方面的教导,他们夫妇俩更是花很多时间来照顾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他知道他不但要支持当地居民奔走信心的旅程,更要改善他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于是,他们帮助村民建立男校和女校,建筑房屋和公路,又想办法增加他们的农作收成。

事实上,富雅各三十多年在拉让江沿岸的服事过程中,已经建立了开拓先锋和牧者的名声。他在运输、农业、教育和通讯方面都引进了很多个“第一”。这长长的名单包括第一辆脚踏车、第一艘汽船,协助农民运输农产品;第一粒橡胶种子和第一台电动碾米机;第一间女校、第一间农业学校、第一部制冰机、电锯、发电机和无线电报机。有一次他说:“除了我所建立的教堂和学校、以及与上帝同工来帮助人改变生命,我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我的船只。”

富雅各还扮演了地方仲裁之类的角色,也是华人与达雅族(他后来赢得他们的尊重)之间的纠纷调停者,还成为福州华人与英国殖民地官员的中间人。1904年,英国殖民地官员委任他为“福州人的维护者”,这个职衔有利于他接触相关的官员并处理事务,例如为侨民争取更多土地等等。他最大的荣誉是受华人社会称他为“富先生”,当地马来人也称呼他为Tuan Hoover;反映出富雅各在牧养上帝羊群的同时,也得着当地人无比的尊重与爱戴。

1935年富雅各死于疟疾。那时,他们夫妇俩已建立了41间堂会和40间学校,有超过千名儿童受洗和受教育。他所牧养的那小村子原本只有500人,如今已发展成有数千人居住的现代化社区、有引以为豪的学校、自立自足的教会,还有数以万计英亩的农耕地,这些部分要归功于富雅各帮助福州华人发展社会和经济的决心。

在今天的砂拉越和沙巴有超过120间卫理公会堂会,以及超过六万名敬拜者。这些信徒们代表着他所留下的传承,他沉着的决心、安静忍耐、忠心顺服主耶稣的命令,到地极成为祂的见证。从宾夕凡尼亚州的一个小镇到砂拉越丛林里的小空地,富雅各凭著信心迈出每一个小步伐,让上帝呼召的确据在心里生根,并以一切所有的来回应。就算遭逢艰难的处境,他依旧坚持到底,从不偏离上帝差派他去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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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槟城到诗巫

富雅各宣教生涯的特点是一步一脚印,是纯朴踏实的信心之旅,不像某些“著名”宣教士那些激昂、惊人的戏剧化经历。他的第一步是在九月到达槟城后,按照计画在槟城的英华男校里担任老师。这是一项富有意义的工作,不但指引年轻学生跟随主基督的道路,也授予他们知识与技术,能够作为日后生活谋生所用。富雅各料想这就是他余生一辈子的工作。

不过,一趟马来半岛最南端之旅—到新加坡去参加卫理公会的年会,却改变了他的想法。其中一位讲员万会督(Bishop Frank J. Warne)分享了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描述他在香港如何巧遇一群正要迁往婆罗洲岛砂拉越的中国人。砂拉越的英国人统治者“白人拉惹”布律克(White Rajah, Charles Johnson Brooke)正要开创一个新的殖民地,藉着当地领袖说服几百位中国农民,从中国的福州地区(今天的福建省)迁移到砂拉越。有趣的是,其中许多移民都是基督徒由早期宣教士带领归主,是卫理公会天安堂的会友。许多人借此机会逃避中国长久以来的内战和家乡的旱灾。卫理公会则看此为一个机会,可以把福音带到更深入的地区。

万会督接着强调最紧急的需要:他发现这一小撮的华侨到达砂拉越后,就没有牧者或教师来引导他们走这条信仰的信心之路,以确保他们不会倒退、返回到传统信仰和习俗之中。他呼吁说:“我奉主的名请求你们,挑选其中一位去到砂拉越的华人中间成为宣教士,愿主帮助他,因为他在这个丛林地区的工作将会遇到艰难,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听到这个消息,富雅各首先是感到一阵冒险的激动。砂拉越?那不就是传说中凶残的猎人头部落达雅族人的必争之地吗?听起来非常吓人—但却令人兴奋。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有机会被委派去执行这项艰难的任务,但自知没什么毛遂自荐的资格。亚洲文化对他来说依旧陌生,对中文和马来文的认识才刚刚起步,更不是一位被按立的牧师。他想的是对的,最终是一个比他年长、更有经验、更有资格的人,被委派去做这份工作。

不过,富雅各依旧盼望有一天他也会有这样的机会。他耐心、顺服地回到槟城,继续勤奋地照顾男学生在教育、社会和属灵方面的需要。然而,只要有空闲时间,他都会尽量阅读关于砂拉越那块神祕土地的资料,哪怕只是少许的资料。书中对青翠丛林和达雅族海盗的描述,深深令他着迷,英国殖民政府如何争取当地统治权,成为“白人拉惹”的故事更是引人入胜。

忙碌的一年过去了,富雅各又回到新加坡参加年会。被差派去砂拉越的卫斯特医生(Dr. B. F. West)报告工作进度,指出这是个十分考验体力的工作,并要求一个较年轻的人选来取代他。他说:“婆罗洲需要的是一个愿意长期在那儿服事的人。”

当时他的心跳加速。他有机会被选上吗?还是要再次回到槟城?那时29岁的他,根本不需要操心。因为有人提名他并且很快得到批准;在会议结束时就已经决定下一位到砂拉越拉让江流域的宣教士就是富雅各。这位宣教士漫长的旅程又静悄悄地迈出了一小步,从美国宾夕凡尼亚州到马来亚的砂拉越。

富雅各很快就准备就绪,不久就登上另一艘船,驶向更远的东方。不像1899年那次从美国远道而来的行程,1903年二月的这一次旅程要短得多,不久船就到达砂拉越的首府古晋。他举目望天,见到第一道曙光冲破笼罩城镇的浓雾。他后来回想道:“虽然被这属天美景所围绕,我们却看到船正往前驶向的河口。我带着上帝从天而降的应许之光,去接受我的新任务。”他说在那一刻,他终于感到“我就是上帝为世界这个角落的计划所预备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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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年轻人的呼召

那份报刊一连几天都放在客厅的书桌上,似乎希望被人一读再读。通常,任何来到宾夕凡尼亚州的钱伯斯堡(Chambersburg)富雅各家里的文件,到了晚间都会被富太太收起来。不过,不知什么原因,就在1899年初的那个星期里,富太太决定把那份教会的报刊留在桌上。

报刊文章的题目是“向年轻人的呼召”,由卫理公会一位主教所写。他要协助建立印度其中一间最大规模的教会,目前担任马来亚(今天的马来西亚)宣教工作的监督。文章内容只有一个简单的呼吁:需要12位年轻人去印度协助传福音的工作。这个提议并不讨好,被征召的人不会有优渥的薪酬;在工场事奉时还需要自己筹募经费;预期要事奉五年的时间;必须在任何所派驻的地方执行所有的任务。至于结婚的念头—则要在五年任期结束后才可以进行。

那不是一篇令人愉快的文章,但它却似乎是向富雅各发出的呼声。鞋匠富约翰与妻子爱美莉育有二子,富雅各是他们的长子,当年26岁,是位教师。平常每天中午回家时桌子都是空荡、整洁的,但这几天那份报刊总放在桌上,斗大的标题不断发出呼吁,征召12位愿意的年轻人。富雅各后来提及此事说:“那真让我心烦意乱。”

之所以心烦,是因为这文章似乎是针对他而写的。这不正是他经常梦想要去做的事吗?不正是上帝呼召他去做的事吗?

大约在十五岁的时候,富雅各在教会里双膝跪下,把自己一生献给上帝,承诺无论上帝带领他到何处,都会尽力服事主。自此之后,他就试着履行诺言。他加入基督教青年会(YMCA),协助安排有益身心的活动给年轻人,免得他们误入歧途。他开始以平信徒的身分,在自己的教会和其他有需要的地方讲道,又在县内的监狱里定期为囚友举行崇拜。同时他也在一所有黑人和白人的小学任教,这类的学校在当时是不常见的。

如此看来,上帝早已预备富雅各到海外去宣教。不知不觉中,这位年轻人已经历了多年的实际训练,不仅在讲道和教导圣经方面,而且也包含透过举办活动,对异国传统与文化有所接触。然而,上帝并没有戏剧化地呼召他:他脑海中没有不断回响的声音,没有突然跳出来的经文,也没有陌生人向他发出预言,他只有愈发坚定的信念,催促着他遵从耶稣的吩咐,“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28章19节)—一个熟悉、叫人无法忘怀的命令。

但富雅各秉承着一贯按部就班、深思熟虑的处事态度,并不急着马上报名。反而,他开始为这件事祈祷,并寻求他人的意见。他第一个去找的就是学校里的牧师。对方马上回答:“我们虽然不希望让你离开—但你还是去吧。”

富雅各想:哪有牧师不鼓励年轻人去宣教呢?所以他不敢一心接受这个建议。接着他找到教会主日学的负责人,希望他从平信徒的角度给他建议。谁知这位老弟兄点头说:“年轻人,当我像你这个年纪时,上帝呼召我去传福音,但我没有听从。我的人生是个失败的例子。我建议你‘去’。”

言犹在耳,他找到第三个人,是同校的老师。那位老师直视着他说:“年轻人啊,当我年轻时,有人邀请我到西部向印第安人宣教,但我拒绝了。我的生命从此陷入一场艰苦的挣扎中。”

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加上几句话:“我相信那个呼召是我人生的一个机会,但我错过了。你可不要错过你的机会啊。”

富雅各已经听够了。他若向上帝祈求清楚的指示,这些就是了。三个不同的人给他完全一样的答案。他知道该如何向上帝回应。这不是感情用事、一时冲动的决定—他已经谨慎殷勤,花时间与上帝商量,详细思考,又询问智者的意见。富雅各肯定这是上帝的呼召,要他到海外宣教。现在他只需要做出回应。

1899年3月13日,他谨慎地向海外宣教部写了一封信,这封信拟订了他余生的道路。他开始写道:“我决定要回应这个呼召。”接着指出自己虽没有受过这方面的正规教育,但他却可以提出过去讲道、教导、举办活动的经验。他知道这个工作在体力与灵性方面都有很大的要求,又写道:“我身体健康......有足够的忍耐力。去年暑假不用上课时,我以徒步旅行作为消遣,一共走了500英里,用了18天完成,一天行走约44英里。”

接下来的二个月,富雅各没有收到回复。一直到六月,才总算有了回音,要求他到纽约市,与文章作者多本(J. M. Thoburn)主教以及委员会的其他成员面谈。不久后他被告知:“你被录取了。何时可以开始呢?”富雅各迅速直接地回答:“随时可以开始。”

不过,委员会之后解释:马来亚的槟城更急需教师,比印度更需要宣教士。

槟城?马来亚?富雅各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对于这个来自美国小镇的年轻人来说,亚洲似乎是另一个世界。多半他的朋友应该都从未听过马来亚。但若这是上帝的心意—他矢志顺从。圣灵不是会赋予信徒能力,去到地极为基督作见证的吗?富雅各深信圣灵会与他同在,甚至是去到世界的东端。这是何等的特权,能成为上帝信赖的使者,成就使徒行传1章8节的应许呢!

不过,当富雅各向家人和朋友解释他的决定时,却比想像中的还要困难。许多人称赞他在教会、在学校、在青年会对上帝事工的委身,然而却不赞成他离开他们的“耶路撒冷”去外地传福音。有些人把他在美国的光明前途与在远东可能遭遇到的相比,说:“富雅各,你真的应该三思。”有些人虽鼓励他,但一想到以后也许不能再相见就深感难过。他们知道许多宣教士到远方以后,都有可能会患上热带疾病,或经历极其艰辛的工作,而一去不回。在当时,宣教士进驻一个新的禾场两三年内就死去,也是经常会有的事。

最困难的就是要与他的母亲道别。长久以来,她都是富雅各人生的基石,更是他信仰生命的启发者。富雅各将要在一个月内起行,愈是接近离开的日子,每天的晚餐就愈是伤感。有一次,母亲勉强把食物吞咽,吃不了几口就得停下来拭泪。

1899年7月29日,雅各离开纽约,乘船前往槟城。…

富雅各

富雅各(James Matthew Hoover,1872-1935年)是被美国卫理公会差派到砂拉越(今天的东马来西亚)去牧养早期移居到婆罗洲的华人基督徒的宣教士。这位平信徒宣教士三十多年来除了向村民传道、教导上帝的话语之外,也藉着发展教育、社会、经济和科技来改善当地人的生活水准。他引进了很多新事物:第一间女校、碾米机、第一辆脚踏车和汽船。不同于其他宣教士,富雅各没有经历戏剧化的呼召;上帝微声温柔地向他说话,带领他进入一生事奉的禾场。他最终在砂拉越建立了超过40间堂会,超过40间学校,并留下基督教信仰和宣教的传承。

一、向年轻人的呼召

那份报刊一连几天都放在客厅的书桌上,似乎希望被人一读再读。通常,任何来到宾夕凡尼亚州的钱伯斯堡(Chambersburg)富雅各家里的文件,到了晚间都会被富太太收起来。不过,不知什么原因,就在1899年初的那个星期里,富太太决定把那份教会的报刊留在桌上。[按此阅读更多]

二、从槟城到诗巫

富雅各宣教生涯的特点是一步一脚印,是纯朴踏实的信心之旅,不像某些“著名”宣教士那些激昂、惊人的戏剧化经历。他的第一步是在九月到达槟城后,按照计划在槟城的英华男校里担任老师。这是一项富有意义的工作,不但指引年轻学生跟随主基督的道路,也授予他们知识与技术,能够作为日后生活谋生所用。[按此阅读更多]

三、诗巫的宣教先锋

在拉让江流域,这个刚成立的社群占据了诗巫旁边丛林中的一小块空地;富雅各要牧养他们,将会面对艰难的挑战。因为这里基础建设和设施匮乏,这些侨民一方面要辛勤地种稻米糊口,另一方面还要预防各种肆虐的热带疾病。由于原住民的土地受到侵占,华侨农民与当地达雅族人的关系,也持续在仇视与紧张中。[按此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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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朽的传承

1901年马偕因患癌症去世时,再没有人怀疑他一直持守的原则,就是为本地事工训练本地工人的果效。当然,多年后他也变得成熟老练,承认长老会在台湾南部事工的价值。他说:“虽然我们的方法不同,我们‘信仰盼望相同,爱心亦一致’......上帝并没有指定主的仆人该怎样工作;人人都应照着自己的能力与处境,来服事我们的主。”

马偕在台湾北部遗留下的产业,至今仍然存在。他创立的学校为台湾现代教育铺路,牛津学院(即现今的真理大学)也被公认为高等教育学府的先锋。他建立的诊所就是现在的马偕医院;后来搬到台北市中心,被称为马偕纪念医院。

更重要的是,马偕建立的无数教堂最终成了北台湾长老教会的基石。他赋予本地传道人更多自主与自由的空间,远超过昔日大部分的西方宣教士。他也帮助他们自立自足,对台湾教会的增长带来重要的作用。他的影响力甚至延至家乡,正如达夫当年启发了他一样,马偕的英勇事迹也激发年轻人献身成为宣教士。

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马偕如何认同台湾人的生活。他的完全委身、对人的真诚关怀,以及要克服文化、语言、种族障碍的决心正正反映了上帝对祂子民不离不弃的爱,也因此为主赢得许多人心。研究马偕生平的学者卢勒教授(James Rohrer)指出,马偕的事奉告诉我们,文化上的差异是可以透过互相关爱与尊重所建立的关系来跨越的。他写道:“马偕敞开自己去接触他所服事的人,也愿意为他们而有所改变。这种愿意与当地人融合为一、尽量与他们完全认同的渴望,深深触动许多他所接触的人。”

对马偕来说,这一切都是因着他深深热爱台湾与当地人民的缘故。他写道:“这个小岛是我心中所爱的。”他爱当中的山峦、幽谷、江河及人民。他宣告:“我乐意以福音服事他们,甘心付上生命千万次。”

他以一首诗〈最后的住家〉(My Final Resting Place)来表达此情此爱(此诗后来经由他人编曲成为一首台语诗歌,以下诗词是根据台语歌词改写):

我全心所疼惜的台湾啊!我的青春全献给你。
我全心所疼爱的台湾啊!我一生的欢喜都在此。
我在云雾中看见山岭,从云中缝隙观望全地,
波澜大海遥远的对岸,我爱在此眺望不息。
我心未可割离的台湾啊!我的人生全献给你。
我心未可割离的台湾啊!我一生的快乐都在此。
盼望我人生的终点站,在大浪拍岸的响声中,
在竹林摇动的荫影里,找到一生最后的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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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加拿大人变成中国人

1844年,马偕生于安大略省附近牛津郡的佐拉镇(Zorra),他十岁时就决定要成为一名宣教士。起因是当年几位苏格兰宣教士,包括在中国宣教、著名的宾威廉(William C. Burns)在拜访佐拉镇时,启发了年轻的马偕。谈到这位儿时崇拜的英雄,他说:“家乡的人都尊重他,他的献身精神触动我年幼的心。主耶稣的吩咐:‘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我成为十架精兵,一生热切要成为一名宣教士。”

这样的志向驱使马偕在多伦多诺士大学和美国普林斯顿神学院攻读神学,这两间学校都以训练宣教士闻名;另外,他又师从另一位儿时崇拜的英雄—印度宣教先锋亚力山大达夫(Alexander Duff)。达夫是苏格兰教会的第一位海外宣教士,他以教育为传福音的关键,在印度的30多年间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1871年,加拿大长老会正式差派马偕为第一位到海外的宣教士,27岁的他马上启程前往台湾。

在那时马偕就已经被认为是有些古怪偏执的。有人形容他为“激进青年”;他则批评教会领导那些像是“冰河时期”的旧有想法。

1871年12月29日,马偕到达打狗(今天的高雄)。他得知台湾岛北部没有宣教活动,就决定以淡水为他的行动基地。淡水位在几乎是台湾岛的最北端,在台北市的西北部,是淡水河与台湾海峡交接的地区。马偕遵从达夫的建议,马上着手训练当地人做教导、讲道、传福音、带领所建立的堂会等等工作;他相信唯有本土的传道人才能真正有效地接触当地的人群。他也尽力避免把西方的宣教方法全盘应用在他的工作上。他坚信任何人若不考虑本土文化、语言、传统、甚至是天气的影响,反而以单一通用的方式来传福音,是“大错特错”的。他写道:“对一个福音工场合理且有效的方式,对另一个工场来说,可能是荒谬无效的。在欧美可以成功的方法,在亚洲可能会失败。”

马偕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在台湾实行一个完全融合当地文化的生活。他很少与其他欧洲人接触,反倒是与当地的普通老百姓一起生活,向牧童学习本地方言,并用方言来与人交谈以及讲道。

即使如此,马偕还是免不了被当地人捉弄取笑。对于被人称为“洋鬼子”和“生番”,他已习以为常;被人报以不友善的眼光,甚至以生鸡蛋、粪便、石头等等来对付,也见怪不怪。其实,这些与马偕以及他的宣教同伴多年来所受的逼迫比起来是不足挂齿的。当他们进入村子里去传福音时,常会受到人身攻击,有几次马偕还险些严重受伤。反对基督教的人士追逼当地的传道和信徒、骚扰教会崇拜,还针对基督徒发动骚乱。1884年正值中法战争之时,马偕被迫撤离台湾,当地华人乘机攻击、虐待、杀害基督徒,还破坏他们建立的教堂。他返回台湾时泰然自若,要求赔偿,并重新建立石头筑成的教堂;这使得逼害者抱怨说:“我们阻止不了那个生番宣教士”。

马偕专心一意为主作见证的决心激励他面对无数的逼害与挑战。他到达台湾第一个月就带领第一个信徒严清华—一位知识青年,也是他的中文老师—接受基督,继而成为台湾第一位被按立的本地牧师。

马偕的传道工作还伴随着一项不寻常的事工:向村民讲道之余,他还为他们拔牙。他随身带着一些基本的工具和药物,尝试减轻村民的牙痛与热带区疾病所带来的痛苦。

不过,训练当地的传道人才是他的优先考虑。马偕开创巡回事工,结合外展布道和一间移动“神学院”,造就准备为主献身的青年。马偕常与他们在北台湾旅行,每次行程历时好几个月,向当地华人村民和原住民部落传福音。在旅途中,他都会授以学生神学以及通俗的知识,包括圣经、历史和科学。学生则教他中华文化,又帮助他改善闽南话的水平。过后,这许多的年轻人都继续建立或牧养各自的教会。

1882年,这项巡回事工演变为一个固定的长期事工,于是牛津学院正式落成。有赖马偕夫人张聪明的筹款成功,马偕家乡的支持者提供资金成立此院校,因此按牛津郡的名字命名,让马偕能教育更多本地学生。课程虽包括西方的通俗科目,但主要仍是教授实用神学与布道学。学生也有机会到福音未及的村落布道宣教;他们需要学习讲道,也要学会面对反对基督教的人。将来这些经验和技巧对牧会时,都是受用的。

马偕不屈不挠地专心布道和培训,终于有了回报。在巡回布道的最初几年,他在台湾内陆地区建立了多达7间教会,每星期有超过20位本地信徒从事教导和讲道的工作。1888年,教会数目增至16间;在他去世时,则有超过60间。

马偕在台湾三十多年,他许多引起争议的行径和异乎寻常的布道方法,最终证明是成功的。虽然张聪明与他的结合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但她成了优秀的事奉同工。1881年,他们回到加拿大,是张聪明筹募了六千多加币来建立牛津学院。当学院扩大成立女子寄宿学校时,张聪明则肩负舍监的责任,与其他年长妇女一起教导女学生。正如马偕预期的,她比任何从加拿大差派过来的妇女,更能带来实际的果效。

马偕一位助手的妻子贾米森(Annie Jamieson)说:“她(张聪明)就是知道该怎样与自己的人民相处。她不停训练女孩、帮助妇女、留意学生的需要、关心顾虑每个人(除了她自己以外)。工场上的信徒都认识她、敬爱她。”

马偕与张聪明生有三个儿女—一子二女—两个女儿都嫁给本地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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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叫人震惊的消息

他结婚的消息叫人震惊。马偕当时34岁,是位“黑胡子生番”宣教士;与年龄只有他一半岁数的台湾原住民女子张聪明结婚。张聪明是马偕在台湾带领的第一位女信徒陈塔嫂的养孙女,是一名“平埔番”,岛上汉族华人谑称她为“平地的番人”。

婚礼于1878年5月27日在福尔摩沙岛(今天的台湾)北端的淡水举行。众人对此议论纷纷,许多加拿大籍牧师和外侨社团同僚都不赞成这段婚姻。毕竟当时许多西方人自认为是优越的种族,白种人娶原住民女孩?有些人喃喃自语说:“丢脸!”

更糟的是,有人认为马偕迎娶那女孩是为了要遏止其他人再为他做媒。其实妇女海外宣教委员会(The Women’s Foreign Missionary Committee)就曾差派单身女教师来帮助他,盼望能给他介绍一个“适合”的配偶。马偕不只断然回绝她们,也清楚说明他对西方女宣教士的看法。他个人认为,她们将无法适应热带的气候,也难以忍受艰苦的宣教开荒工作,所接触的人群也不会完全接纳她们。

不过,对台湾本地人来说,这可是轰动一时的事。那位“生番”竟放弃自己的民族,成了他们的一分子!这当然值得大肆庆祝一番。他不再是一位外国宣教士,是女婿,是自己人了。

日后有传记家评论说,这正是马偕迎娶张聪明的目的。他们观察说,这是马偕英明、精心计划的一步,不但赢得本地人的心,更反映出他是真心接受当地文化的。马偕自己则指出:“我在想我可以怎样为耶稣做更多。”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当马偕决定娶张聪明为妻,以她为心灵伴侣和一生宣教伙伴时的想法和感受。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段婚姻反映并奠定了他当初在1871年12月29日到达台湾时所抱持的信念:唯有真的入境随俗,向当地人传福音的事工才有望成功。

打从第一天开始,马偕就竭力融入到上帝差派他去的人群当中。有鉴于中文里有很多音调是欧洲语系里所没有的,因而西方人在语言上会与当地人之间的沟通产生困难。他开始学习岛上大部分居民所说的闽南话,并且说得流利。他花更多时间与当地人为伍,多过于与自己的族人一起,也渐渐愈来愈喜欢与他们作伴,胜过于和其他的西方人为伍。他为台湾所有的事物着迷,从文化传统到动物和植物,并且他有可观的收藏品,今天仍被展放在几个博物馆里。他也把在台湾发现的事物和人物写成《台湾遥寄》(From Far Formosa: The Island, Its People, and Missions),成了当代史家与学者研究人类学的重要资料。

但更重要的是,马偕与自己的上司和母会长期抗战,企图拦阻他们想要在北台湾宣教事工上建立西方文化的影响。他坚持要训练本地的传道人,让他们有能力去接触自己的同胞,并一再拒绝委派西方宣教士来监督本地宣教和植堂的事工。…

马偕

马偕(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年)是加拿大籍宣教士,大半生在台湾北部传福音。上帝使他深深热爱这片土地,以及当中的人民和文化,多多接纳当地的生活方式,以至被人称为“台湾女婿”。许多人赞誉他为当代最伟大的布道家,他所留下的丰富遗产包括千万信徒、众多教会、一所医院、一间女校,一间培养教会传道人的训练中心—就是后来台湾神学院的前身。

 

 

一、叫人震惊的消息

他结婚的消息叫人震惊。马偕当时34岁,是位“黑胡子生番”宣教士;与年龄只有他一半岁数的台湾原住民女子张聪明结婚。张聪明是马偕在台湾带领的第一位女信徒陈塔嫂的养孙女,是一名“平埔番”,岛上汉族华人谑称她为“平地的番人”。[按此阅读更多]

 

二、从加拿大人变成中国人

1844年,马偕生于安大略省附近牛津郡的佐拉镇(Zorra),他十岁时就决定要成为一名宣教士。起因是当年几位苏格兰宣教士,包括在中国宣教、著名的宾威廉(William C. Burns)在拜访佐拉镇时,启发了年轻的马偕。[按此阅读更多]

 

三、不朽的传承

马偕在台湾北部遗留下的产业,至今仍然存在。他创立的学校为台湾现代教育铺路,牛津学院(即现今的真理大学)也被公认为高等教育学府的先锋。他建立的诊所就是现在的马偕医院;后来搬到台北市中心,被称为马偕纪念医院。[按此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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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别充耳不闻!”

关于耶德逊在缅甸艰辛生活的记录不少。他两次丧偶,十三个儿女中,有七个早逝。当英国与缅甸的战争爆发时,这位说着英语的美国人被诬告为敌方的间谍。于是他身陷囹圄,双脚被拷上铁链,在恶劣的环境中度过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他在1825年11月获释,许多囚友还等不到释放的日子,就死在狱中。

传福音的事工也非常艰难。1819年6月,耶德逊努力了六年之后,才见到第一位信徒受洗。他在日记里写着:“噢,但愿这成为缅甸帝国今后一连串洗礼的开始,不受干扰,迈向成功,直到时代的末了。”即便难以跨越两方文化与语言的巨大分歧,难以接触那些抗拒、甚至是敌视基督教的人们,他依然坚信福音的大能。三、四年过后,信徒的人数才增至18人。

耶德逊在缅甸常写信回美国,呼吁更多人加入他的行列。他告诫收信人别充耳不闻,“千万不朽灵魂,日日夜夜在黑暗痛苦中悲痛呼喊:‘美国的众光明子女啊,来营救我们吧!我们正陷入地狱之中,来拯救我们吧!’”

他也警告准宣教士不要忘记主呼召他们的目的。他写道:“撒但会同情你所遇到的困难,牠会给你一些较容易、让你可以用母语来服事人的工作机会,诸如在郊区小教堂的牧会职位、一些政府职务、一些教授或编辑职位、文学或科学上的追求,或至少是在学校制度里额外的调动,换句话说,就是任何让你不必操练品格、又可以摆脱真正宣教的事情。”

与此同时,耶德逊依旧坚持传道,并刻苦地学习缅甸语,着手把圣经译为缅甸文。他坚定认为,人们需要用自己的语文听到并阅读上帝的话语。他也编纂了一本缅英字典,成为该国日后字典和文法丛书的基础。

1827年,耶德逊接触当地的原住民克伦族,是第一位带给他们上帝话语的宣教士。克伦族人稍后孕育出该国第一位本土牧师。

耶德逊在缅甸的38年间,一个深深的意念不断地在推动他:确保更多人能认识主耶稣,罪得赦免,得到永生的盼望。他永不忘记是雅各的死亡领他走上这条路的。雅各曾如此自信地宣告无神论,临死时却没有得救的盼望。如果可以的话,耶德逊不会再让任何人像雅各那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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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祢要我做什么?”

1808年10月,耶德逊进入安道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他不再是个自然神论或无神论者,他知道自己人生所追求的是什么:不是世人所赋予的荣誉,而是上帝的认可。他曾祷告说:“主啊,我渴望讨祢喜悦胜过一切。祢要我做什么呢?”耶德逊笃定他的人生只有一个目标:服事主并讨主喜悦。他惟一的问题就是“要怎么做”。

1809年9月,他得到答案了。一天,他读到一位牧师所写的〈东方之星〉(Star in the East),内容详细谈到福音广传的机会。随着大英帝国的版图向亚洲扩张、大型贸易公司在印度和东亚地区拓展业务的同时,无形中就为宣教士铺路,使他们得以进入未曾听闻上帝话语的疆界。这信息是清晰的:传扬福音的道路正在开启中。

这个报导打动耶德逊的心弦。这不正是基督对门徒的吩咐吗?他的主不也如此命令他“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章19-20节)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耶德逊所思想的都是这些。那份报导以及关于基督大使命的急迫性,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还想像自己游走在亚洲的浪漫情景,四处去向人述说耶稣死而复活的事迹。不过,真正烦扰他的,是想到每天有千万人们因他们的罪被压伤,在绝望中死去,就像雅各一样。

他无法专注学业,四处向同学和朋友提到宣教的急迫性。他高兴地发现有些人也有同样负担,不久后他们就定期相聚一起—为有更多人认识基督的救恩祷告;又求告上帝打开门户,以致他们可以到海外宣教传扬福音。这样的祷告聚会是受到著名的“干草堆祷告会”(如此命名是因为祷告会的地点就在一个干草堆的棚子里)的启发。这个被称之为“干草堆小组”代表着美国宣教运动的开始。对耶德逊来说,也代表着他事奉的起点,以及充满冒险、痛苦、喜乐、悲伤、失望和满足的人生。

1812年,他在结婚后乘船到印度的加尔各答。不过,当地的殖民政府却不欢迎宣教士,担心他们的传讲会引起社群之间的紧张关系,破坏他们有利可图的商贸协议。耶德逊不气馁,转身进入缅甸,在那里度过他接下来38年的人生—期间只回到美国一次—向千万未曾听过耶稣的人传扬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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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

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呻吟和喘气的声音透过旅店的墙壁传来;还听见人们出入那房间、压低嗓门互问还可以为那垂死的人作些什么的讨论声。

耶德逊对1808年那天晚上的情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他要入住纽约城外这间乡间旅店时,店长就已经据实告知:只剩下一间空房,但住在隔壁的男人的生命情况危急,店长满怀歉意地问他,是否介意住在他的隔壁。

耶德逊不屑地摇摇头表示他不会害怕。他宣称死亡对他来说,不会带来任何恐惧。毕竟他是个自然神论者、无神论者,也是个怀疑论者。他认为上帝或是灵界根本不存在,即使存在,这些所谓的神祗也不会对人间的事物有兴趣,他又有什么好怕的。

这样的观念是由普洛威顿斯罗德岛学院(College of Rhode Island and Providence Plantations,即今天的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的一位同学所提出的。雅各•艾米斯(Jacob Eames)是一位聪颖又风趣的学长,把耶德逊引入一群富裕、有教养,又拥抱如此哲学思想的知识分子圈子里。经过多番交谈后,雅各早已说服了耶德逊,认为上帝并不关心人类。当人们用理性来研究哲学、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时,这似乎是个合理的结论。这是个流行一时的观点,多半的学生都接受这个方式,摆脱他们那看似过时的传统观念与教养。

仍在大学里的耶德逊被这种哲理深深吸引,就毅然决定放弃基督教的信仰。他的父母伤心极了。他那身为牧师的父亲还曾看着三岁的儿子沾沾自喜,因为在母亲的教导下,他已经能向父亲背诵一整章的圣经经文。这三岁的孩子后来长大成为聪明伶俐的年轻人,在校成绩一向名列前茅,更以全班第一名的姿态从大学毕业。他聪颖敏锐,又有语言天分,前途注定一片光明。或许,耶德逊的父亲曾想过,他这个儿子还可能会跟随他的脚踪,加入传道人的行列。

不过,耶德逊在二十岁生日那天却投下了一枚震撼弹。他告诉父亲,他已经丢弃儿时信仰有一段时间了。父子俩针锋相对的对话让母亲潸然泪下,但这年轻人依旧故我不肯听从母亲的恳求。他说要忘掉神学,要去纽约市投身舞台剧场。

他加入一群巡回演员的行列,骑着马周游美国的几个州,过着他梦想中充满冒险的生活。不久,他停驻在纽约市区外,准备在一间乡间的旅店暂住一晚。

然而,那穿墙而来、既痛苦又绝望的呻吟声,使耶德逊久久不能入睡。他躺在床上思潮起伏,十分不安。他想,那个可怜人准备好面对死亡了吗?而他自己又预备好要面对死亡了吗?他死后会去哪里呢?他若是个基督徒,会有不同的结果吗?他是否会走向地狱,如他自小所听闻的?

耶德逊尝试压抑这些想法。他纠正自己说,这是何等愚昧。自然神论者不会为这种事情烦心的,对吗?同僚们若知道他有这样的想法,会说什么呢?

耶德逊在床上辗转反侧,试着忽视那呻吟。几小时后,隔壁房终于安静下来了。他想,或许那个可怜人最终有所好转;又或许……他不寒而栗,不敢再往坏处去想。

翌日太阳升起,耶德逊马上跳下床。他几乎彻夜未眠,迫不及待想要知道隔壁房客发生了什么事。当旅店的老板说那人昨夜死了,他并不太感惊愕。耶德逊问:“你知道他是谁吗?”当听到回复时,他却大大震惊。

“我知道,他是个来自普洛威顿斯学院的年轻人;名叫雅各•艾米斯。”…

耶德逊

耶德逊(Adoniram Judson,1788-1850年)是最早一批进入缅甸的宣教士。这位美国出生的传道人本来是要去印度宣教,但上帝却带领他到缅甸;而他就在那里度过余生,把福音带到这未曾听闻耶稣基督的国家里。他初到这个国家时,几乎没有基督徒。当他离世时,那里却有63间教会、7000位信徒;如今的缅甸则有超过600万基督徒。如此的增长都多亏耶德逊努力不懈地向人传道、宣扬福音,并把圣经译为缅甸文。

一、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

耶德逊对1808年那天晚上的情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他要入住纽约城外这间乡间旅店时,店长就已经据实告知:只剩下一间空房,但住在隔壁的男人的生命情况危急,店长满怀歉意地问他,是否介意住在他的隔壁。[按此阅读更多]

二、“祢要我做什么?”

1808年10月,耶德逊进入安道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他不再是个自然神论或无神论者,他知道自己人生所追求的是什么:不是世人所赋予的荣誉,而是上帝的认[按此阅读更多]

三、“别充耳不闻!”

耶德逊在缅甸常写信回美国,呼吁更多人加入他的行列。他告诫收信人别充耳不闻,“千万不朽灵魂,日日夜夜在黑暗痛苦中悲痛呼喊:‘美国的众光明子女啊,来营救我们吧!我们正陷入地狱之中,来拯救我们吧!’”[按此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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