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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Koh

许文荣

许文荣(Leslie Koh)是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曾在当地英文报刊《海峡时报》担任记者长达15年,经常在新闻室忙碌地工作。加入灵命日粮事工团队后,他发现从报导坏消息转为分享好消息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同时他也坚信没有什么比一篇激励人心的好文章更能引导人认识上帝。他除了喜欢品尝美食(自称是个大胃王),也喜欢旅游、跑步、编辑和写作。

文章 许文荣

三、不朽的传承

1901年马偕因患癌症去世时,再没有人怀疑他一直持守的原则,就是为本地事工训练本地工人的果效。当然,多年后他也变得成熟老练,承认长老会在台湾南部事工的价值。他说:“虽然我们的方法不同,我们‘信仰盼望相同,爱心亦一致’......上帝并没有指定主的仆人该怎样工作;人人都应照着自己的能力与处境,来服事我们的主。”

马偕在台湾北部遗留下的产业,至今仍然存在。他创立的学校为台湾现代教育铺路,牛津学院(即现今的真理大学)也被公认为高等教育学府的先锋。他建立的诊所就是现在的马偕医院;后来搬到台北市中心,被称为马偕纪念医院。

更重要的是,马偕建立的无数教堂最终成了北台湾长老教会的基石。他赋予本地传道人更多自主与自由的空间,远超过昔日大部分的西方宣教士。他也帮助他们自立自足,对台湾教会的增长带来重要的作用。他的影响力甚至延至家乡,正如达夫当年启发了他一样,马偕的英勇事迹也激发年轻人献身成为宣教士。

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马偕如何认同台湾人的生活。他的完全委身、对人的真诚关怀,以及要克服文化、语言、种族障碍的决心正正反映了上帝对祂子民不离不弃的爱,也因此为主赢得许多人心。研究马偕生平的学者卢勒教授(James Rohrer)指出,马偕的事奉告诉我们,文化上的差异是可以透过互相关爱与尊重所建立的关系来跨越的。他写道:“马偕敞开自己去接触他所服事的人,也愿意为他们而有所改变。这种愿意与当地人融合为一、尽量与他们完全认同的渴望,深深触动许多他所接触的人。”

对马偕来说,这一切都是因着他深深热爱台湾与当地人民的缘故。他写道:“这个小岛是我心中所爱的。”他爱当中的山峦、幽谷、江河及人民。他宣告:“我乐意以福音服事他们,甘心付上生命千万次。”

他以一首诗〈最后的住家〉(My Final Resting Place)来表达此情此爱(此诗后来经由他人编曲成为一首台语诗歌,以下诗词是根据台语歌词改写):

我全心所疼惜的台湾啊!我的青春全献给你。
我全心所疼爱的台湾啊!我一生的欢喜都在此。
我在云雾中看见山岭,从云中缝隙观望全地,
波澜大海遥远的对岸,我爱在此眺望不息。
我心未可割离的台湾啊!我的人生全献给你。
我心未可割离的台湾啊!我一生的快乐都在此。
盼望我人生的终点站,在大浪拍岸的响声中,
在竹林摇动的荫影里,找到一生最后的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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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加拿大人变成中国人

1844年,马偕生于安大略省附近牛津郡的佐拉镇(Zorra),他十岁时就决定要成为一名宣教士。起因是当年几位苏格兰宣教士,包括在中国宣教、著名的宾威廉(William C. Burns)在拜访佐拉镇时,启发了年轻的马偕。谈到这位儿时崇拜的英雄,他说:“家乡的人都尊重他,他的献身精神触动我年幼的心。主耶稣的吩咐:‘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我成为十架精兵,一生热切要成为一名宣教士。”

这样的志向驱使马偕在多伦多诺士大学和美国普林斯顿神学院攻读神学,这两间学校都以训练宣教士闻名;另外,他又师从另一位儿时崇拜的英雄—印度宣教先锋亚力山大达夫(Alexander Duff)。达夫是苏格兰教会的第一位海外宣教士,他以教育为传福音的关键,在印度的30多年间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1871年,加拿大长老会正式差派马偕为第一位到海外的宣教士,27岁的他马上启程前往台湾。

在那时马偕就已经被认为是有些古怪偏执的。有人形容他为“激进青年”;他则批评教会领导那些像是“冰河时期”的旧有想法。

1871年12月29日,马偕到达打狗(今天的高雄)。他得知台湾岛北部没有宣教活动,就决定以淡水为他的行动基地。淡水位在几乎是台湾岛的最北端,在台北市的西北部,是淡水河与台湾海峡交接的地区。马偕遵从达夫的建议,马上着手训练当地人做教导、讲道、传福音、带领所建立的堂会等等工作;他相信唯有本土的传道人才能真正有效地接触当地的人群。他也尽力避免把西方的宣教方法全盘应用在他的工作上。他坚信任何人若不考虑本土文化、语言、传统、甚至是天气的影响,反而以单一通用的方式来传福音,是“大错特错”的。他写道:“对一个福音工场合理且有效的方式,对另一个工场来说,可能是荒谬无效的。在欧美可以成功的方法,在亚洲可能会失败。”

马偕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在台湾实行一个完全融合当地文化的生活。他很少与其他欧洲人接触,反倒是与当地的普通老百姓一起生活,向牧童学习本地方言,并用方言来与人交谈以及讲道。

即使如此,马偕还是免不了被当地人捉弄取笑。对于被人称为“洋鬼子”和“生番”,他已习以为常;被人报以不友善的眼光,甚至以生鸡蛋、粪便、石头等等来对付,也见怪不怪。其实,这些与马偕以及他的宣教同伴多年来所受的逼迫比起来是不足挂齿的。当他们进入村子里去传福音时,常会受到人身攻击,有几次马偕还险些严重受伤。反对基督教的人士追逼当地的传道和信徒、骚扰教会崇拜,还针对基督徒发动骚乱。1884年正值中法战争之时,马偕被迫撤离台湾,当地华人乘机攻击、虐待、杀害基督徒,还破坏他们建立的教堂。他返回台湾时泰然自若,要求赔偿,并重新建立石头筑成的教堂;这使得逼害者抱怨说:“我们阻止不了那个生番宣教士”。

马偕专心一意为主作见证的决心激励他面对无数的逼害与挑战。他到达台湾第一个月就带领第一个信徒严清华—一位知识青年,也是他的中文老师—接受基督,继而成为台湾第一位被按立的本地牧师。

马偕的传道工作还伴随着一项不寻常的事工:向村民讲道之余,他还为他们拔牙。他随身带着一些基本的工具和药物,尝试减轻村民的牙痛与热带区疾病所带来的痛苦。

不过,训练当地的传道人才是他的优先考虑。马偕开创巡回事工,结合外展布道和一间移动“神学院”,造就准备为主献身的青年。马偕常与他们在北台湾旅行,每次行程历时好几个月,向当地华人村民和原住民部落传福音。在旅途中,他都会授以学生神学以及通俗的知识,包括圣经、历史和科学。学生则教他中华文化,又帮助他改善闽南话的水平。过后,这许多的年轻人都继续建立或牧养各自的教会。

1882年,这项巡回事工演变为一个固定的长期事工,于是牛津学院正式落成。有赖马偕夫人张聪明的筹款成功,马偕家乡的支持者提供资金成立此院校,因此按牛津郡的名字命名,让马偕能教育更多本地学生。课程虽包括西方的通俗科目,但主要仍是教授实用神学与布道学。学生也有机会到福音未及的村落布道宣教;他们需要学习讲道,也要学会面对反对基督教的人。将来这些经验和技巧对牧会时,都是受用的。

马偕不屈不挠地专心布道和培训,终于有了回报。在巡回布道的最初几年,他在台湾内陆地区建立了多达7间教会,每星期有超过20位本地信徒从事教导和讲道的工作。1888年,教会数目增至16间;在他去世时,则有超过60间。

马偕在台湾三十多年,他许多引起争议的行径和异乎寻常的布道方法,最终证明是成功的。虽然张聪明与他的结合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但她成了优秀的事奉同工。1881年,他们回到加拿大,是张聪明筹募了六千多加币来建立牛津学院。当学院扩大成立女子寄宿学校时,张聪明则肩负舍监的责任,与其他年长妇女一起教导女学生。正如马偕预期的,她比任何从加拿大差派过来的妇女,更能带来实际的果效。

马偕一位助手的妻子贾米森(Annie Jamieson)说:“她(张聪明)就是知道该怎样与自己的人民相处。她不停训练女孩、帮助妇女、留意学生的需要、关心顾虑每个人(除了她自己以外)。工场上的信徒都认识她、敬爱她。”

马偕与张聪明生有三个儿女—一子二女—两个女儿都嫁给本地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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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叫人震惊的消息

他结婚的消息叫人震惊。马偕当时34岁,是位“黑胡子生番”宣教士;与年龄只有他一半岁数的台湾原住民女子张聪明结婚。张聪明是马偕在台湾带领的第一位女信徒陈塔嫂的养孙女,是一名“平埔番”,岛上汉族华人谑称她为“平地的番人”。

婚礼于1878年5月27日在福尔摩沙岛(今天的台湾)北端的淡水举行。众人对此议论纷纷,许多加拿大籍牧师和外侨社团同僚都不赞成这段婚姻。毕竟当时许多西方人自认为是优越的种族,白种人娶原住民女孩?有些人喃喃自语说:“丢脸!”

更糟的是,有人认为马偕迎娶那女孩是为了要遏止其他人再为他做媒。其实妇女海外宣教委员会(The Women’s Foreign Missionary Committee)就曾差派单身女教师来帮助他,盼望能给他介绍一个“适合”的配偶。马偕不只断然回绝她们,也清楚说明他对西方女宣教士的看法。他个人认为,她们将无法适应热带的气候,也难以忍受艰苦的宣教开荒工作,所接触的人群也不会完全接纳她们。

不过,对台湾本地人来说,这可是轰动一时的事。那位“生番”竟放弃自己的民族,成了他们的一分子!这当然值得大肆庆祝一番。他不再是一位外国宣教士,是女婿,是自己人了。

日后有传记家评论说,这正是马偕迎娶张聪明的目的。他们观察说,这是马偕英明、精心计划的一步,不但赢得本地人的心,更反映出他是真心接受当地文化的。马偕自己则指出:“我在想我可以怎样为耶稣做更多。”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当马偕决定娶张聪明为妻,以她为心灵伴侣和一生宣教伙伴时的想法和感受。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段婚姻反映并奠定了他当初在1871年12月29日到达台湾时所抱持的信念:唯有真的入境随俗,向当地人传福音的事工才有望成功。

打从第一天开始,马偕就竭力融入到上帝差派他去的人群当中。有鉴于中文里有很多音调是欧洲语系里所没有的,因而西方人在语言上会与当地人之间的沟通产生困难。他开始学习岛上大部分居民所说的闽南话,并且说得流利。他花更多时间与当地人为伍,多过于与自己的族人一起,也渐渐愈来愈喜欢与他们作伴,胜过于和其他的西方人为伍。他为台湾所有的事物着迷,从文化传统到动物和植物,并且他有可观的收藏品,今天仍被展放在几个博物馆里。他也把在台湾发现的事物和人物写成《台湾遥寄》(From Far Formosa: The Island, Its People, and Missions),成了当代史家与学者研究人类学的重要资料。

但更重要的是,马偕与自己的上司和母会长期抗战,企图拦阻他们想要在北台湾宣教事工上建立西方文化的影响。他坚持要训练本地的传道人,让他们有能力去接触自己的同胞,并一再拒绝委派西方宣教士来监督本地宣教和植堂的事工。…

马偕

马偕(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年)是加拿大籍宣教士,大半生在台湾北部传福音。上帝使他深深热爱这片土地,以及当中的人民和文化,多多接纳当地的生活方式,以至被人称为“台湾女婿”。许多人赞誉他为当代最伟大的布道家,他所留下的丰富遗产包括千万信徒、众多教会、一所医院、一间女校,一间培养教会传道人的训练中心—就是后来台湾神学院的前身。

 

 

一、叫人震惊的消息

他结婚的消息叫人震惊。马偕当时34岁,是位“黑胡子生番”宣教士;与年龄只有他一半岁数的台湾原住民女子张聪明结婚。张聪明是马偕在台湾带领的第一位女信徒陈塔嫂的养孙女,是一名“平埔番”,岛上汉族华人谑称她为“平地的番人”。[按此阅读更多]

 

二、从加拿大人变成中国人

1844年,马偕生于安大略省附近牛津郡的佐拉镇(Zorra),他十岁时就决定要成为一名宣教士。起因是当年几位苏格兰宣教士,包括在中国宣教、著名的宾威廉(William C. Burns)在拜访佐拉镇时,启发了年轻的马偕。[按此阅读更多]

 

三、不朽的传承

马偕在台湾北部遗留下的产业,至今仍然存在。他创立的学校为台湾现代教育铺路,牛津学院(即现今的真理大学)也被公认为高等教育学府的先锋。他建立的诊所就是现在的马偕医院;后来搬到台北市中心,被称为马偕纪念医院。[按此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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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别充耳不闻!”

关于耶德逊在缅甸艰辛生活的记录不少。他两次丧偶,十三个儿女中,有七个早逝。当英国与缅甸的战争爆发时,这位说着英语的美国人被诬告为敌方的间谍。于是他身陷囹圄,双脚被拷上铁链,在恶劣的环境中度过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他在1825年11月获释,许多囚友还等不到释放的日子,就死在狱中。

传福音的事工也非常艰难。1819年6月,耶德逊努力了六年之后,才见到第一位信徒受洗。他在日记里写着:“噢,但愿这成为缅甸帝国今后一连串洗礼的开始,不受干扰,迈向成功,直到时代的末了。”即便难以跨越两方文化与语言的巨大分歧,难以接触那些抗拒、甚至是敌视基督教的人们,他依然坚信福音的大能。三、四年过后,信徒的人数才增至18人。

耶德逊在缅甸常写信回美国,呼吁更多人加入他的行列。他告诫收信人别充耳不闻,“千万不朽灵魂,日日夜夜在黑暗痛苦中悲痛呼喊:‘美国的众光明子女啊,来营救我们吧!我们正陷入地狱之中,来拯救我们吧!’”

他也警告准宣教士不要忘记主呼召他们的目的。他写道:“撒但会同情你所遇到的困难,牠会给你一些较容易、让你可以用母语来服事人的工作机会,诸如在郊区小教堂的牧会职位、一些政府职务、一些教授或编辑职位、文学或科学上的追求,或至少是在学校制度里额外的调动,换句话说,就是任何让你不必操练品格、又可以摆脱真正宣教的事情。”

与此同时,耶德逊依旧坚持传道,并刻苦地学习缅甸语,着手把圣经译为缅甸文。他坚定认为,人们需要用自己的语文听到并阅读上帝的话语。他也编纂了一本缅英字典,成为该国日后字典和文法丛书的基础。

1827年,耶德逊接触当地的原住民克伦族,是第一位带给他们上帝话语的宣教士。克伦族人稍后孕育出该国第一位本土牧师。

耶德逊在缅甸的38年间,一个深深的意念不断地在推动他:确保更多人能认识主耶稣,罪得赦免,得到永生的盼望。他永不忘记是雅各的死亡领他走上这条路的。雅各曾如此自信地宣告无神论,临死时却没有得救的盼望。如果可以的话,耶德逊不会再让任何人像雅各那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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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祢要我做什么?”

1808年10月,耶德逊进入安道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他不再是个自然神论或无神论者,他知道自己人生所追求的是什么:不是世人所赋予的荣誉,而是上帝的认可。他曾祷告说:“主啊,我渴望讨祢喜悦胜过一切。祢要我做什么呢?”耶德逊笃定他的人生只有一个目标:服事主并讨主喜悦。他惟一的问题就是“要怎么做”。

1809年9月,他得到答案了。一天,他读到一位牧师所写的〈东方之星〉(Star in the East),内容详细谈到福音广传的机会。随着大英帝国的版图向亚洲扩张、大型贸易公司在印度和东亚地区拓展业务的同时,无形中就为宣教士铺路,使他们得以进入未曾听闻上帝话语的疆界。这信息是清晰的:传扬福音的道路正在开启中。

这个报导打动耶德逊的心弦。这不正是基督对门徒的吩咐吗?他的主不也如此命令他“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章19-20节)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耶德逊所思想的都是这些。那份报导以及关于基督大使命的急迫性,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还想像自己游走在亚洲的浪漫情景,四处去向人述说耶稣死而复活的事迹。不过,真正烦扰他的,是想到每天有千万人们因他们的罪被压伤,在绝望中死去,就像雅各一样。

他无法专注学业,四处向同学和朋友提到宣教的急迫性。他高兴地发现有些人也有同样负担,不久后他们就定期相聚一起—为有更多人认识基督的救恩祷告;又求告上帝打开门户,以致他们可以到海外宣教传扬福音。这样的祷告聚会是受到著名的“干草堆祷告会”(如此命名是因为祷告会的地点就在一个干草堆的棚子里)的启发。这个被称之为“干草堆小组”代表着美国宣教运动的开始。对耶德逊来说,也代表着他事奉的起点,以及充满冒险、痛苦、喜乐、悲伤、失望和满足的人生。

1812年,他在结婚后乘船到印度的加尔各答。不过,当地的殖民政府却不欢迎宣教士,担心他们的传讲会引起社群之间的紧张关系,破坏他们有利可图的商贸协议。耶德逊不气馁,转身进入缅甸,在那里度过他接下来38年的人生—期间只回到美国一次—向千万未曾听过耶稣的人传扬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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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

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呻吟和喘气的声音透过旅店的墙壁传来;还听见人们出入那房间、压低嗓门互问还可以为那垂死的人作些什么的讨论声。

耶德逊对1808年那天晚上的情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他要入住纽约城外这间乡间旅店时,店长就已经据实告知:只剩下一间空房,但住在隔壁的男人的生命情况危急,店长满怀歉意地问他,是否介意住在他的隔壁。

耶德逊不屑地摇摇头表示他不会害怕。他宣称死亡对他来说,不会带来任何恐惧。毕竟他是个自然神论者、无神论者,也是个怀疑论者。他认为上帝或是灵界根本不存在,即使存在,这些所谓的神祗也不会对人间的事物有兴趣,他又有什么好怕的。

这样的观念是由普洛威顿斯罗德岛学院(College of Rhode Island and Providence Plantations,即今天的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的一位同学所提出的。雅各•艾米斯(Jacob Eames)是一位聪颖又风趣的学长,把耶德逊引入一群富裕、有教养,又拥抱如此哲学思想的知识分子圈子里。经过多番交谈后,雅各早已说服了耶德逊,认为上帝并不关心人类。当人们用理性来研究哲学、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时,这似乎是个合理的结论。这是个流行一时的观点,多半的学生都接受这个方式,摆脱他们那看似过时的传统观念与教养。

仍在大学里的耶德逊被这种哲理深深吸引,就毅然决定放弃基督教的信仰。他的父母伤心极了。他那身为牧师的父亲还曾看着三岁的儿子沾沾自喜,因为在母亲的教导下,他已经能向父亲背诵一整章的圣经经文。这三岁的孩子后来长大成为聪明伶俐的年轻人,在校成绩一向名列前茅,更以全班第一名的姿态从大学毕业。他聪颖敏锐,又有语言天分,前途注定一片光明。或许,耶德逊的父亲曾想过,他这个儿子还可能会跟随他的脚踪,加入传道人的行列。

不过,耶德逊在二十岁生日那天却投下了一枚震撼弹。他告诉父亲,他已经丢弃儿时信仰有一段时间了。父子俩针锋相对的对话让母亲潸然泪下,但这年轻人依旧故我不肯听从母亲的恳求。他说要忘掉神学,要去纽约市投身舞台剧场。

他加入一群巡回演员的行列,骑着马周游美国的几个州,过着他梦想中充满冒险的生活。不久,他停驻在纽约市区外,准备在一间乡间的旅店暂住一晚。

然而,那穿墙而来、既痛苦又绝望的呻吟声,使耶德逊久久不能入睡。他躺在床上思潮起伏,十分不安。他想,那个可怜人准备好面对死亡了吗?而他自己又预备好要面对死亡了吗?他死后会去哪里呢?他若是个基督徒,会有不同的结果吗?他是否会走向地狱,如他自小所听闻的?

耶德逊尝试压抑这些想法。他纠正自己说,这是何等愚昧。自然神论者不会为这种事情烦心的,对吗?同僚们若知道他有这样的想法,会说什么呢?

耶德逊在床上辗转反侧,试着忽视那呻吟。几小时后,隔壁房终于安静下来了。他想,或许那个可怜人最终有所好转;又或许……他不寒而栗,不敢再往坏处去想。

翌日太阳升起,耶德逊马上跳下床。他几乎彻夜未眠,迫不及待想要知道隔壁房客发生了什么事。当旅店的老板说那人昨夜死了,他并不太感惊愕。耶德逊问:“你知道他是谁吗?”当听到回复时,他却大大震惊。

“我知道,他是个来自普洛威顿斯学院的年轻人;名叫雅各•艾米斯。”…

耶德逊

耶德逊(Adoniram Judson,1788-1850年)是最早一批进入缅甸的宣教士。这位美国出生的传道人本来是要去印度宣教,但上帝却带领他到缅甸;而他就在那里度过余生,把福音带到这未曾听闻耶稣基督的国家里。他初到这个国家时,几乎没有基督徒。当他离世时,那里却有63间教会、7000位信徒;如今的缅甸则有超过600万基督徒。如此的增长都多亏耶德逊努力不懈地向人传道、宣扬福音,并把圣经译为缅甸文。

一、有个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奄奄一息

耶德逊对1808年那天晚上的情景,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他要入住纽约城外这间乡间旅店时,店长就已经据实告知:只剩下一间空房,但住在隔壁的男人的生命情况危急,店长满怀歉意地问他,是否介意住在他的隔壁。[按此阅读更多]

二、“祢要我做什么?”

1808年10月,耶德逊进入安道弗神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他不再是个自然神论或无神论者,他知道自己人生所追求的是什么:不是世人所赋予的荣誉,而是上帝的认[按此阅读更多]

三、“别充耳不闻!”

耶德逊在缅甸常写信回美国,呼吁更多人加入他的行列。他告诫收信人别充耳不闻,“千万不朽灵魂,日日夜夜在黑暗痛苦中悲痛呼喊:‘美国的众光明子女啊,来营救我们吧!我们正陷入地狱之中,来拯救我们吧!’”[按此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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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与事奉

1927年8月宋尚节得以离开精神病院。在一位美国牧师和中国领事介入、与神学院谈判之后,神学院同意释放宋尚节,条件是他必须返回中国。三个月后,他乘船返回故乡。当中国的海岸线渐入眼帘时,宋尚节又再次衡量他的选择。有化学博士证书在手,他可轻易在祖国取得大学教授的教席;或是如多年前所许下的诺言,奉献为上帝工作。

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探入行李箱,找出八年来在美国所赚得的学历证书和奖状。上船之前他就已经把所有他称为“撒但之书”的神学课本给烧掉了。他抽出博士证书放在一边,他知道这是父亲会引以为傲的;然后把其余的带到甲板上,扔入海中。当证书飘落海面,他满意地点点头。这是他向福音的委身。从此以后他没有事业、没有声誉、没有荣耀;他人生的每一分钟都是为上帝赢取人心。当他登上岸时,不再是化学博士宋尚节,而是宋传道。

在接下来的大约15年里,宋尚节全心全意实践承诺,在故乡兴化开始传道,然后加入伯特利布道团,把福音传给东北、南北各省分。有人估计这布道团在第一年里就接触了超过40万人。几年之后,宋尚节决定离开团队,作个独立、巡回的布道家。他继续穿州越省,在农村的小教会里布道教导。

大约在1935年起,宋尚节把传福音的禾场扩展到更远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缅甸、印尼和台湾,曾五次拜访东南亚。这些国家的众多教会都把属灵复兴归功于宋尚节,他激烈的讲道方式重锤出击,对付罪恶不留余地,绝不含糊。对他而言,“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的祷告是不足够的,他挑战听众为特定的罪行悔改,并且加以改正。他的讲道常让许多人羞愧地流泪,公开承认罪行。在某些教会里,他甚至指责教会的领袖和牧师,强调他们也犯了罪,不惜得罪他们。

他也以戏剧和表演天分闻名。除了用自创比喻和分享真实故事来说明其重点外,他也会亲自扮演圣经人物的角色。有一次他甚至把一副小棺木放上台然后自己跳进去,以此强调财富不能拯救人脱离死亡。他的讲道也常常会以唱诗或祷告来做结束。

宋尚节在事奉时总会倚靠两个操练来加添服事上帝的热情:恒常祷告和读经。当他不用讲道时,就花几小时与主谈话,读祂的话语。论到信心,他曾说:“信心就是跪下来看着上帝动工。”他鼓励信徒深入发掘上帝的话语,也组织无数研经大会,逐卷逐书教导圣经。

不过,“一根蜡烛两头烧”的生活方式对宋尚节的健康不大好。肠结核使他身体衰弱,加上繁重的传道行程,他在1944年8月18日去世,享年只有42岁。

在当时,他已得到“中国的施洗约翰”的雅号,又有人称他为“中国的约翰卫斯理”。许多人把亚洲的属灵苏醒归功于他孜孜不倦地事奉。有人估计,超过十万中国人因着他认识主,数以千计的人听了他的讲道和教导后,重新献身给主。今天,东南亚许多教会仍然对他的造访津津乐道,指出他的讲道如何复兴他们的社区,带领数以千计的人归向耶稣基督。

宋尚节的朋友、退休宣教士舒伯特( William E. Schubert)牧师在其著作《怀念宋尚节》(I Remember John Sung)一书中写道:“宋尚节大概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传道人。我几乎听过从1910年直到如今的所有伟大讲员的讲道……然而,宋尚节的讲台魅力都超越他们,有长久惊人的果效为证。”

这个在精神病院里待了六个月的“疯子”,显然非常清楚自己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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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生

那天晚上,他正在祈祷和读圣经,奇怪的事发生了。首先,他觉得他深重的罪孽重重压在心头,感到几乎窒息。他一生的过犯都闪现在眼前,似乎没有什么可以除去他的罪疚。在绝望之时,他翻开路加福音23章,找到作者描述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情景。读着这故事,昔日的情况好像活现在脑海中。仿佛他本人就站在十字架下,抬头仰望垂死的耶稣,希望他不必因自己的罪而受罚。当他晓得自己的困境时,眼泪不禁潸然流下。当他祈求上帝的赦免时,似乎听到温柔的声音说:“我儿,你的罪得赦免了。”

突然之间,那整晚压在他身上的重担脱落了,接着感受到莫大的温暖和洁净。宋尚节马上知道那是什么—是圣灵,向他表明他真的被赦免,真的得救了。得赦免!这句话在宋尚节的嘴边就像蜂蜜一样,他深深尝到其中的意义。他本来失丧,现在被寻回;他本来是有罪的,如今得到赦免;他本来是死的,如今得以重生。

“哈利路亚!”他一次又一次跳跃着赞美上帝。眼泪不住地流下,他从未感到如此喜乐—无尽的喜乐流通他整个全人。他跟着直觉冲出房门,走到宿舍的走廊上高声赞美上帝。他怎能隐藏这事呢?怎能容让好友们继续活在不信的黑暗中呢?怎能不与他们分享这奇妙的发现呢?他马上去找老师和同学,告诉他们上帝在他自己身上的作为,催促他们归向基督。

对那些预备好领受的人来说,他是温柔又有说服力的;对其他人来说,他却是强硬甚至是批判的。他把最严厉的话留给屏弃圣经教导的讲师,指责他们:“你们使我失去信仰。”

忠言逆耳。神学院的管理层对宋尚节突然由郁闷变为狂喜感到担心,认为他精神失常,把他送入医院的精神科病房。他们后来写报告说他因精神崩溃而产生幻想和幻觉。神学院的档案纪录与宋尚节以及众朋友对他在被囚禁之前、期间、之后的行为描述大有出入;对于宋尚节在医院里那193天所发生的事也意见相左。

不过,宋尚节自己认为那六个月是上帝的安排。他被囚在一间小房间内,只有圣经和一枝笔为伴,在那漫长的193个日夜里他得到充分休养,并反复思考那几个星期、几个月里所发生的事情。他真的疯了吗?2月10日所发生的事是他的幻想虚构吗?他究竟要相信什么?—是协和神学院的自由主义学说,还是圣经记载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呢?

要找出真相只有一个方法:读圣经。因此宋尚节从创世记读到启示录,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不只一次、两次,也不是三次,而是四十次,他逐卷逐章细细阅读,要明白自己属灵苏醒的真相。他倾注所有的才智和专注力,反复咀嚼圣经的字句,回想父亲从前的教导,又以身为科学家的理性和逻辑来测试之。

那193天的生活和40遍的圣经阅读,是宋尚节人生的关键时刻。在属灵苏醒之后,这些经历成了他对上帝话语认识和了解的基础,赋与他能力与权柄去传扬福音和教导真理。后来,他称那间精神病医院为他真正的神学院,而非协和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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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小牧师”到怀疑信仰

宋尚节小名叫主恩,生于中国福建省兴化府;父亲是当地美以美会(卫理公会)的牧师。他年少时就聪颖过人,脾气暴躁,性格固执十分与众不同。九岁时,当地教会经历属灵的复兴,他随之接受耶稣为救主;之后爱上读经、祈祷和传道。他常跟随父亲到省内的乡村传道,成了父亲的助手;甚至还在父亲太忙碌或生病时,代为讲道。人称他为“小牧师”。

美国宣教士赏识他的潜能,就帮助他取得奖学金到美国俄亥俄州的卫斯理大学就读,计划学成归来能加入事奉的行列。谁知他到达后却决定转读化学系。他以三年的时间读完四年的学士课程,并且取得最高荣誉等级。几间大学因此相应提供奖学金,包括哈佛在内。他选了俄亥俄州立大学,继续攻读硕士课程,之后又以破纪录的时间完成了博士学位课程。

经过多年来课业学习上的汲汲营营,宋尚节终于能停下来喘一口气了,却发现自己正陷入进退两难之中。父母的意愿是让他为了服事主而进修,而这也是他最初向主奉献自己时的誓愿。但眼前有那么多可以选择的机会,事奉主的路似乎不是最好的选项。俄亥俄州立大学已委任他为化学系的助理教授,北京大学也提供教职的机会,德国则提供他研究奖学金。除此以外,在学术界流行的自由神学也挑战他反思自己的信仰。他开始怀疑:耶稣真的是宇宙的主宰和救主吗?或祂只是一个道德的模范?

在某个黄昏,当宋尚节正反复思考各种选择时,他似乎听到上帝的声音:“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马可福音8章36节)他试着摆脱这个感觉。不过,翌日他与一位自由派教授谈话,当对方说他“不像个科学家,倒像个传道人”时,同样的话又浮现他脑海中。宋尚节就告诉他,自己来到美国的本意原是要读神学的。于是教授就建议他去纽约协和神学院,说他在那里既可以保留自由立埸来研究宗教、满足父亲的心愿,另一方面又可以保留回到科学界的机会。

这主意听起来正中下怀。凭着他的学位和名声,他轻易取得全额奖学金,不久他就做好决定了。1926年,他进入协和神学院,相信可以同时满足父母希望他攻读神学的心愿,也可以满足自己对哲学与历史的兴趣。

他真是大错特错。虽然有些协和神学院的教授仍持守基督教的信仰,但大多数都抱有非常自由派的想法,把耶稣视为不过是个历史人物。对他们而言,上帝是死的,圣经里有关耶稣复活的记载是一派胡言—学生若另有想法,也会被他们嘲笑愚弄。受到老师与同学的影响,宋尚节也开始质疑自己对上帝的理解;受到自由主义的鼓吹,他也开始研究佛教和道教,就是他的同胞们所坚持的宗教。有时候,同学还听到他在房内唸诵佛经呢!

此时,宋尚节觉得莫名的空虚感不断蚕食他的灵魂,这样的感觉挥之不去,似乎再怎么专心听讲、埋头赶交功课,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的人生似乎没有方向,心中对基督教的困惑更是让他心烦意乱。连老师们也看出他的闷闷不乐,以为是多年来密集的学习终于让他无法忍受。“我的灵魂在旷野游荡”,他日后论到这段时期说:“寝食难安,正如一叶扁舟,在茫茫无边的苦海中漂泊,人生漫无目的,我失去了心灵上的舵手,悲悲切切地过日子。”

他在信仰上苦苦挣扎,渴望得到方向。某天傍晚,他出席纽约市一间教会的福音聚会,一位年轻女子讲述自己的见证,又谈到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宋尚节的同学们互相对望,露出轻蔑的嘲笑,但宋尚节却留心聆听每一句话。不知何故,他感到上帝的同在。他在第二个晚上、第三个晚上又再去参加聚会。虽然他在协和神学院学到的是另一回事,但上帝拯救大能的信息深深打动他的心。他思绪烦扰,就开始旷课去阅读圣经和信徒传记,要弄明白这让他非常困扰的信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927年2月10日,上帝给宋尚节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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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神学院到精神病院

他是个聪颖的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博士学位课程、被委任为副教授、得到好几个奖学金,可谓前途灿烂光明。然而,宋尚节却要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因为纽约协和神学院的管理层认为他神智不清。

同学们投诉宋尚节在神学院的宿舍里到处向人传福音!更糟的是他还去警告学院的讲师说,若不为罪悔改将会受到永远的刑罚。当然,他们一点都不觉得有趣。

宋尚节的行径前后判若两人。至此之前,他是个深思熟虑的年轻人。就像任何忠于学术研究的大学生一样,他曾质疑基督教的某些信条,如今却变成全力支持圣经的传道者。数天来,他的情绪大大激动,流着眼泪向人述说他如何领受圣灵的洗、如何眼睛被打开,见到福音的真实性。

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神学院院长总结说:宋尚节用功过度,突然崩溃了。现在对他最好的就是进入精神病院好好休养,但愿他会慢慢恢复正常。

宋尚节虽然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也无奈地同意入住医院的精神科病房。对他来说,他只不过是刚刚看到真理。虽然他出生于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奉献一生努力传道,但他却不曾如此清楚地认识福音。宋尚节疯了吗?真是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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