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羞辱
“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把祂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祂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着。’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章23-24节)
说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钉十字架的目的,不单是叫犯人的身体承受巨大的痛楚,而且也让他在公众面前受尽羞辱。
在第一世纪,犹太男子一般都会有五项服饰:鞋子、头巾、腰带、外衣和里衣。四个兵丁(负责行刑的士兵)把耶稣的衣物拿来分赃,作为他们执行任务的报偿,他们不但一人分得一件,甚至最后的里衣也拿来拈阄。他们连耶稣身上仅剩的里衣都拿走了,这意味着他们把祂最后一丝人性的尊严都给扒光殆尽。
这真是让人心碎,因为诗篇22篇里的预言在此应验了,兵丁果然把耶稣扒光,拿祂的里衣来当赌注。圣经曾藉大卫预言︰“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篇17-18节)
其中“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这句话,讲的就是耶稣要赤身露体、公开示众这件事。耶稣在地上所拥有的一切,也不过这几件不值钱的衣服,最后竟由那四个罗马兵丁取走。他们拈阄争夺耶稣的衣服,浑然不觉近在咫尺的基督,是因爱他们而甘愿舍弃一切。以赛亚说得一点都没错:“祂被藐视,被人厌弃……祂被藐视, ……我们也不尊重祂。”(以赛亚书53章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