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嘲弄(一)

十字架的嘲弄(一)

十字架的折磨

“他们就在那里钉祂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祂一同钉著,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约翰福音19章18节)

历史学家认为,兵丁用的钉子有9至12英寸长;而且,钉子不是穿过手掌,而是钉进腕骨的缝隙之中。这样,钉子就会刺穿接连到手部的主要神经,让犯人绝不可能有任何挣脱的机会。接着把犯人的双脚重叠在一起,双膝微弯,固定在十字架上的一块小横木。行刑的人将罪犯钉牢之后,就会用绳子吊起十字架,然后砰地一声, 砸落在事先挖好的坑洞中,最后再用石块把洞填满,使十字架得以坚定立稳。

钉子就像烧得通红的钳子那样,烙到受刑人手脚的肌肉和神经上。立起十字架砸入坑洞的一刹那,其撞击的力量,会剧烈拉扯犯人的肩膀、手肘,这往往导致肩膀断裂,或是肩膀和手肘脱臼。

被钉十字架的人最终将死于窒息。这是由于犯人的双臂被固定在十架上,胸腔受到压迫,若要呼吸,唯一的办法就是借助于手腕处的钉子和穿过脚踝的小横木,用力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从而让肺部可以吸到迫切需要的空气。但因为钉子就钉在神经分布最密之处,一旦呼吸会带来剧痛,所以这种姿势,也只能维持一下子而已。

祂在十字架上,每一次撑起身体吸气、放松下坠,都会因摩擦而加重创伤。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犯人,根本没机会稍微放松一下,只能不停地努力吸气。在每次呼吸的过程中,都要忍受撕裂的巨痛;每一次放松,都要经历随时窒息的恐惧。   

实在难以想像,基督竟然忍受了如此残忍的苦待,令人不禁胆战心寒,我们的罪孽竟如此深重,以致上十字架是祂能救我们的唯一途径。耶稣的身体所承受的苦痛,超乎想像,但跟祂心灵的痛苦比较起来,反而显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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